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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在香港設立公司


地理環境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一個國際大都會。香港位處於亞洲的中心,距離其他 主要城市,包括北京、新加坡及東京,皆不超過四小時的飛行航程。由於其優越位置,香港不僅 已成為亞太區的重要匯聚中心,亦是通往中國的大門。

香港的總土地面積為1,100平方公里,由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及多個離島所組成。香港的氣候 屬亞熱帶,冬季氣候溫和,而夏季則炎熱和潮濕。冬季月份(12月、1月及2月)的平均溫度為 攝氏15-18度,而夏季(由6月至9月)的平均溫度為攝氏27-31度。每年平均降雨量約2,200毫米, 其中80%是在5月至9月份之間所錄得。

人口

香港的總人口約740萬,其中92%原籍中國。政府的官方語言是中國語和英語。英語是商業上 常用的語言,而絕大部份的香港人普遍說廣東話。

香港擁有350萬勞動人口,其中男性佔59%,女性佔41%。香港人素以適應力強和勤勞見稱。

政府與政治

香港於1997年7月1日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了英國政府在香港156年的殖民統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香港成為一個特別行政區,並製定香港基本法,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 和人民生活方式50年不變。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執行原有司法制度,成立終審法庭,擁有製定新法規 及裁判自主權。在經濟和金融方面,香港擁有財政自主,製定金融財務政策,保障自由貿易巿場, 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保持獨立稅制及一貫低稅率政策等權力,中央政府不會在香港徵稅。

香港政府的首長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另有行政會議議員作他的顧問,就政府政策的制訂 和運作管理提供意見。還有立法會負責制定法律,議員就政策進行辯論,並質詢政府的管理事務。 立法會之下設有各區議會,負責監察巿區內的各項政府功能。


一般情況

香港為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之一,亦是重要的國際商業、服務業及高增值製造業管理中心。香港政府 的經濟政策穩定,一向抱持「最少干預」為基本原則,同時忠實及一貫地奉行自由企業和自由貿易主義。 香港被評為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系之一,外國資金的不斷流入及外國公司註港總部或區域總部的 持續增加,足以證明香港是一個最理想的營商城市。

香港對待外國投資者,並沒有特別優惠政策,亦無附加特別條件限制。此外,香港並沒有任何外匯管制, 因此本地或外來資金可以隨時隨地進入或流出。

貿易

中國大陸是香港最大的貿易伙伴,其次是美國及日本。香港幾乎完全倚賴入口物資以滿足居民 和多元化工業的需要。在香港的對外貿易中,轉口貿易扮演一個突出的角色,顯示香港處於與華貿易的 中介地位的重要性。

除為履行國際義務,或因衛生、安全及防衛理由外,香港對所有進出口及轉口貨物均無管制。 香港只設有極少進口及出口簽証手續,大部份產品均無須進出口簽証。僅煙、酒及碳氫油 須徵收關稅外,其他出口貨物亦無須徵稅。

在生產系統及生產服務全球化的趨勢下,各地對服務質素的要求日益重視。香港因而成為 全球以服務為主的重要經濟區。除商品貿易外,香港亦是向中國、特別是南中國地區提供服務 的集中地,包括各種基建設施,例如港口、機場,與及企業支援服務,例如金融及商業服務。

除有形及無形貿易外,香港亦是中國吸收外資的最重要來源或渠道。香港在國內的直接投資主要 有輕工製造業、酒店及旅遊業有關設施、地產、基建以及日趨發達的資訊科技和通訊業務。

與此同時,中國亦在香港投入大量資金。各類投資由傳統行業,例如銀行、進出口、批發與零售, 及運輸與倉庫,逐漸擴展至其他的領域,例如地產發展、金融服務、製造業及基建工程等。

工業

由於一些低值產品的生產已移往中國境內,香港著力走向高知識及高產值的製造業。雖然有這些 結構轉變,香港的工業仍然為出口導向,由生產消費品的輕工製造業佔主導。對香港經濟有重大貢獻 的主要工業包括紡織及製衣、電子、玩具、鐘錶、珠寶、塑膠品、金屬製品、印刷及出版。

香港一向歡迎海外投資者參與本港工業,主要不在於提供資金來源,而是在乎海外投資者帶進來 的技術、專長和已確立的市場。除確保提供基礎設施外,例如通過直接提供服務,或是與 公用事業公司及自發性投資團體合作,政府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是維持一個穩定架構,讓各工業 能夠在最少干預之下有效率及有利益地運作。

銀行與金融業

香港處於有利地理位置,居中作為北美及歐洲的時差橋樑,加上與中國和各東南亞國家的緊密聯繫, 以及與世界各地的通訊發達,均有助於香港發展成為一重要國際金融中心。而對資金進出境 並無任何限制,亦是其中一個重要有利因素。

香港金融市場的運作,有清晰及奏效的監管,達到世界標準。香港的金融體系分為三級,即持牌銀行, 有限制持牌銀行和接收存款公司,直屬金融管理局管轄。至於證券,商業票據和商品期權等的營業, 則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監管。

按境外銀行交易總額計算,香港名列世界最大銀行業中心之一,按成交量而言,則是世界最大 外匯市場之一。至於股市方面,按資本市值計算,香港名列世界第七大巿場,而在衍生票據市場, 香港在亞洲更是名列前茅,反映出香港在金融市場上的多姿多彩。

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市場異常活躍,全球首100間大銀行大多數在香港設有辦事處。此外,許多 具世界性規模的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亦有在港經營。香港的金融市場,尤其是外匯及黃金市場, 是整個環球市場的一個重要份子。香港更充當國際儲存資金及投資的重要流轉中心,特別是在 銀團貸款及國際基金管理方面。

香港是中國的主要資金來源地,也是中國獲取外國借貸的門戶,兩地間的直接投資 及資金交流正是發展神速。


外國公司在香港設立及經營的商業機構,可分為三類: 代表辦事處,分公司,與有限公司。

代表辦事處

外國公司可以在香港設立代表辦事處,並派駐一名代表或一小組人員,以研究拓展業務可能性 及尋求投資機會等。但該代表辦事處不得在香港直接經營任何業務。

登記手續

法例對設立代表辦事處的唯一要求是向稅務局屬下商業登記處申請商業登記證。申請時需出示 有關外國公司的公司註冊証書(經核正副本)及其中文或英文的譯本。商業登記需每年續期一次。

申報及公開公司資料規

外國公司的代表辦事處並不需要向香港任何政府機構呈交財務或其他法定報表。有關外國母公司 亦同樣無需呈交報表。

分公司

任何在香港以外地區註冊的公司,如要在香港經營業務,則必須按照公司條例第11項,於確立 營業地點後一個月內登記成為分公司或分行。

登記手續

申請登記時,需向公司註冊處呈交下列文件:

如果已登記分公司以母公司的名稱在香港經營,而公司註冊官認為該名稱與已在本港登記 的另一間公司相同,或令人誤解有關公司在香港的業務性質而引致公眾受到損害,該分公司 可能會被要求更改名稱,換上可接受的經營名稱。

申報及公開公司資料規定

如上述登記設立分公司時所呈交的資料有所變更,有關外國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

外國公司須在根據公司條例第11項登記的日期的每個周年日後的42天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 周年申報表,內容包括公司股本、董事及股東的詳情。如該外國公司為公眾公司,而其註冊所在地 的法例規定其必須公開賬目,則需一併送交該公司上個財政年度的經審核財務報表(經核正副本)。

如公司註冊官認為所呈交的文件並不足以披露該有關外國公司的財務狀況,或如該公司 的註冊所在國的司法管轄並無同等規定,註冊官可要求該公司提交額外文件及進一步資料。

管理規定

外國公司依法由其委任授權的個人或多位人士代表(見上述「登記手續」一項)。該等代表人 必須居住於香港,以負責代該公司接收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通知。該等人士並須負責確保有關外國公司 符合公司條例內適用於在香港登記的分公司的規定。

外國公司必須在其香港註冊辦事處,及在香港的所有營業地點的當眼地方展示其公司名稱 及原來註冊所在國。該等資料亦必須清楚印在該公司的所有單據、信紙、通知書 及其他正式文件上。

有限公司

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無論是私人或公眾公司的所有事務均受公司條例監管。經營特種業務 的公司,例如銀行、接受存款、貸款公司、保險、股票經紀及商品交易等,則各另有獨立法例監管。

玆列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特點如下:

登記手續

成立公司的第一步是為公司選擇一個名稱,而該名字切不可與已開設的有限公司名稱相同。任何人士 均可以新登記公司的名稱與一間前已登記公司的名稱「太相似」為理由,而提出抗議。這可能導致 該新公司需於登記後12個月內更改名稱。

公司登記時,必須向公司註冊官呈交一份公司章程及組織細則與陳述書,並繳付註冊費及根據註冊 資本金額徵收的資本費。公司註冊官通常需要約一星期時間處理申請事項,並發出公司註冊証書。

私人公司並無最少資本限制,由2004年2月13日起每間私人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股東和一名董事, 這些人士無須為香港居民。公司如非屬於一個上市公司集團的成員, 可委任其他私人公司為其董事。

公司必須聘任一名秘書,該名人士可以同時是公司的董事,並須通常居住於香港。一個法人團體, 如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設在香港,亦可以受聘為公司秘書。

公司必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所有政府書信、法律文件及通知均將送達該處。註冊辦事處的地址 可以有別於營業地點。

申報及公開公司資料規定

根據公司條例,一間公司必須遵守若干申報及公開公司資料規定,包括:

私人公司並無須送交賬目予公司註冊官以供公眾查閱,但須向稅務局呈交己經審核賬目, 作為申報公司利得稅的証明。

管理規定

一間公司必須保存最少七年的正式會計記錄,該記錄須足以解釋其交易及財務狀況。公司另需保存 若干法定紀錄,包括股東及董事會議記錄、股東登記名冊、董事名冊、按揭及股份轉讓記錄。無論公眾 或私人公司均須進行財務審核。

公司註冊成立後18個月內,必須舉行一次週年股東大會;隨後應每年舉行一次週年大會,兩次大會不得 相隔超過15個月。每個財政年度完結後9個月內,經審核賬目,連同董事報告書,必須呈送各股東,並於 周年大會上審閱。


依稅務條例規定(課稅年度由每年4月1日起至翌年3月31日止),香港現時徵收以下三種直接稅:利得稅, 薪俸稅與物業稅。

利得稅

凡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而賺取或獲得溢利的人士,包括公司、合夥商號、信託人或團體均須繳稅 (稅率見附錄I)。

香港並無徵收資本增值稅,但對投機交易所賺的利潤可會徵收利得稅,如該等交易被証明為構成商業性質 的行為。

從已繳付香港利得稅的公司所收取的股息,或已受豁免利得稅的公司的股息均不列入收受人應評稅的溢利 或入息內。據此,所有股息無須繳付預扣稅。

徵稅對象並無就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而予以區別。無論收受人為居民或非居民,只要所賺取或獲得的溢利 源自香港,即須繳付利得稅。反過來說,如果收入並非源自或獲自香港(例如,離岸經營),便無須繳付利得稅。

香港已與中國內地及其他國家簽訂對兩地居民和企業收入避免受到雙重徵稅的協議。此外,香港亦與其他 一些國家及地區訂立互免對方企業在國際航空運輸及航運收入受到雙重徵稅的協議。

為了對生意的一種鼓勵,專業再保公司得自離岸風險再保業務的利潤,及從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得利息 或買賣利潤可獲得一項按應課稅率折半的優惠。此外,任何本地經營者或公司得自香港銀行的港幣 或外幣存款利息收入,均豁免利得稅。

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應課稅溢利而徵收的。對於按年結算帳項的業務,應評稅溢利是按照在有關課稅 年度內結束的會計年度所賺得的溢利計算;對於新開業而帳項結算日期每年均截至同一日為止的業務, 應課稅溢利總額與開業以來歷年所獲得的按稅例調整後的溢利,理應相等。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經營者須 根據上一年度評定的溢利繳納一項暫繳稅。當有關年度的溢利在下一年度評定後,首先會將巳繳納的\ 暫繳稅用以抵銷該有關年度應繳納的利得稅,如有剩餘,則用以抵銷下一年度的暫繳稅。若知此年度應 課稅收入較少,則可以申請減免暫繳稅。

一般來說,所有由納稅人為賺取應課稅溢利而付出的各項開支費用,均可獲准從中扣除。同樣地,有關 非源自香港的收入的開支費用將不可用作課稅扣減。

茲列出具體可扣除的各項開支費用如下:

外地總行將部份可扣除的管理費用向本港分行或附屬公司收取,在計算香港稅項時,此項費用可予以扣除, 但袛限於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期內用以賺取應課稅溢利的數目。

納稅人於某一會計年度內的虧損可無限期地用以抵銷隨後年度的溢利,但經營多於一種行業的有限公司, 則可將某一行業的虧損,抵銷另一行業的溢利。惟香港對集團內的公司各自的虧損並沒給予集團課稅豁免。

納稅人可就為賺取應課稅溢利而付出的資本開支,按特定折舊率獲得扣稅。同樣地,納稅人為所經營行業 而興建的工業和商業樓宇或建築物,其所付出的資本開支亦可按特定折舊率獲得特別免稅額, 一些特定 的固定資產(例如生產用機器和電腦裝置),更可獲全數免稅額。

薪俸稅

來自或獲自在本港任職、受僱及領長俸的入息均須繳納薪俸稅。來自或獲自本港的入息包括由僱主 或其他人士付予的工資、薪金、假期薪資、酬金、佣金、花紅、退職報酬、額外賞賜和津貼。該等收入 亦特別包括由僱主免費供給寓所的租值。在一般情況下,評稅時所計算的寓所租值為來自該僱主的收入總數 的10%。稅例對海員、航空人員及其他在香港作短暫停留的人士,與及那些在香港以外地區已繳納實質 與香港薪俸稅相似的稅項的人士,均有特別規定。

丈夫與妻子均須個別負責本身有關薪俸稅的一切事宜,包括填交報稅表及繳納評定的稅項。但倘若任何 一對已婚夫婦的稅務負擔較以往合併評稅制度下的數額為多時,則他倆可選擇合併評稅。

薪俸稅的徵收是以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入息計算,並在該課稅年度內再徵收一項暫繳薪俸稅。到下一年度 評定該課稅年度應繳納的薪俸稅後,已繳付的暫繳稅將先用以抵銷該筆稅款,如有剩餘則用以抵銷 下一年度的暫繳稅。

稅務條例規定在若干特定情況下,有關收入可豁免薪棒稅,其中包括:

凡是全部純為產生入息而必須付出,而性質又不屬於私人或家庭消費的開支,均可作為免稅扣減。 此外,捐贈予認可慈善機構的捐款,亦可作為免稅項目扣減,扣除額最高可達淨入息的35%。

個人在計算應課稅入息淨額時,可享有各項個人及家庭免稅額。(請參考附錄I有關免稅額部份。) 薪俸稅按累進稅率徵收,但設有一最高限額,以避免任何人士的薪俸稅超出就入息總額而並無扣除 免稅額按標準稅率計算所應徵收的稅額。(有關稅率請參考附錄I。)

物業稅

物業稅是向本港土地及/或樓宇的業主所徵收的稅項,計算辦法是將物業的實際租金收入減去20% 的修理及維護費用後,以標準稅率(參考附錄II)計稅。

如來自應課徵物業稅的收入已包括在納稅人所得的溢利內以評定利得稅,或如物業由業主自用作商業 用途,則已繳付的物業稅可以從己評定的利得稅內扣除。在本港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的有限公司, 可獲豁免繳付可從利得稅內抵銷的物業稅。

個人入息課稅

任何年滿十八歲的香港居民均可選擇按個人入息課稅,以減輕其溢利與入息總額按標準稅率(參考附錄I) 計稅的稅務負擔。若須要的話,已婚夫婦必要一齊申請,按個人入息課稅評稅時,來自非有限公司的利潤 及虧損總額,薪俸入息,和由物業所得收入將會合併計算;利息支出及認可慈善捐款將由入息總額內扣除; 納稅人並可獲得各項個人及家庭免稅額;所得出的餘額將按評定薪俸稅方法計稅。

其他稅項

香港稅務局所課徵的其他稅項如下:

商業登記費

除若干例外情況,所有在本港經營的業務均須登記及每年繳納商業登記費,其中包括一項破產公司 工資保障基金的年費(參考附錄II)。所有遵照公司法例註冊成立的公司,及在本港設有營業地點 的海外公司,均視為在本港營業而必須辦理登記。

印花稅

買賣香港股票及轉讓物業均須徵收印花稅。(有關稅率請參考附錄II。)

其他

賽馬及彩票博彩收益,與及酒店房租均按不同稅率徵收稅款。

本部份的編寫目的,在於協助有意在香港營商或設立公司之本事務所客戶和未來客戶。

本部份所載之內容僅屬於一般性資料。由於資料不時會有變更,閣下應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 就個別情況或特殊事項向本事務所徵詢意見。

本部份譯自英文原版,以供參考之用,敬請垂注。